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宏大敘事下,碳金融正從邊緣走向資本市場的中心舞臺。作為連接綠色產業與金融資本的橋梁,碳金融不僅是一種政策工具,更是一個快速成長的戰略性新興市場。本文將聚焦碳金融政策的演進路徑,并對當前主流的碳金融交易產品進行梳理,以期為社會經濟咨詢服務提供專業視角。
一、碳金融政策的演進脈絡
碳金融政策的基石是碳排放權交易體系(ETS),其發展通常遵循“頂層設計-試點探索-全國統一-深化完善”的路徑。
- 起步與試點階段(2011-2017年):中國自2011年起在北京、上海、廣東、深圳等七省市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探索配額分配、MRV(監測、報告與核查)等核心機制。此階段的政策重點在于搭建地方性市場框架,為全國市場積累經驗。
- 全國統一市場建立階段(2017-2021年):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的發布為標志,中國碳市場建設進入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的全國統一階段。2021年7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上線交易,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此階段政策的核心是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制度、數據標準和交易平臺。
- 深化與擴張階段(2021年至今):當前,政策重點轉向市場深化。一方面,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更高位階的立法工作,夯實法律基礎;另一方面,穩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將水泥、電解鋁、鋼鐵等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已提上日程。金融管理部門陸續出臺指引,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開發碳金融產品。
政策演進的深層邏輯,是從行政命令式的減排,轉向利用市場機制發現碳價格、引導資源綠色配置,并最終將環境成本內部化,驅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二、核心碳金融交易產品簡述
隨著碳市場的發展,圍繞碳排放權配額(CEA)和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等基礎碳資產,一系列金融化產品應運而生,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 基礎現貨交易產品:
- 碳排放配額(CEA):政府分配給重點排放單位的減排指標,是強制碳市場交易的核心標的。目前全國碳市場僅允許現貨交易。
- 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來源于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等自愿減排項目的碳信用,可用于抵消部分配額清繳。CCER市場已于2024年1月重啟,為市場注入新活力。
- 融資服務類產品:
- 碳資產質押融資:企業以自身持有的碳配額或CCER作為質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盤活靜態碳資產。
- 碳回購:持有碳資產的企業向金融機構賣出碳資產并約定未來以約定價格回購,實現在不轉移碳資產所有權情況下的短期融資。
- 交易工具類產品:
- 借碳交易:滿足市場參與者短期配額調配需求,借入方未來需歸還配額并支付利息。這提升了市場流動性和靈活性。
- 碳遠期/掉期:在試點市場已有實踐,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碳資產,用于管理價格風險和鎖定成本/收益。
- 支持服務類產品:
- 碳保險:為碳交易過程中的配額交付風險、項目減排量不及預期風險等提供保險保障,降低市場參與者的不確定性。
- 碳基金:各類產業基金和金融投資機構發起設立的、專門投資于碳資產或減排項目的基金,引導社會資本進入低碳領域。
三、對經濟社會咨詢服務的啟示
碳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為社會經濟咨詢服務開辟了新的專業賽道:
- 政策咨詢:幫助企業解讀復雜的碳市場政策,制定合規策略與長期碳資產管理規劃。
- 市場分析與碳定價:提供碳價趨勢分析、風險評估,為企業的減排決策、投資并購(如評估標的的碳資產或碳負債)提供關鍵依據。
- 金融產品設計與對接:協助企業設計適合自身需求的碳融資方案,并對接金融機構。
- 能力建設與培訓:提升企業,特別是控排企業和潛在投資機構,對碳金融市場的認知與參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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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是綠色發展理念在資本市場的生動實踐。其政策體系正日趨成熟,產品創新日益活躍。對市場主體而言,理解并主動參與碳金融,已不僅是履行環境責任,更是管理未來成本、發現新增長點、提升競爭力的關鍵。對社會經濟咨詢服務而言,深耕這一領域,意味著在綠色經濟的大潮中,為客戶提供前瞻性、附加值更高的專業解決方案,共享低碳轉型的時代紅利。隨著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的擴展、金融產品創新的深化以及與國際市場的潛在連接,碳金融的深度和廣度都將迎來新的飛躍。